了芊墨之城,姜伯牙还不一定知道自己活着,只要小心行事,凭着武力,还是能一把逮住他的。即使他的那只大猩猩实力强大,如果失去了主人,也就不怕它不听话了。
混在聂家的车队里,一路畅通。而且马儿的速度也比他们走路快得多。
傍晚时分,他们就通过了守城的卫兵,进入了芊墨之城。
芊墨城,城墙漆如墨,那是茂盛的地苔,铺满了整面墙壁,才显得成色一般。
芊,茂盛也;墨,城墙也。
据说,这城古老悠久,也不知道有多少年的历史。城墙上长满地苔之后,一般的攀援,根本连高墙都上不了。多年来,几乎没有陷落。直到被莫氏一族围困,兵粮皆断,这座历史名城,才被攻陷。
墨家,也就投降了莫氏,成了四大军区之一。墨家的子嗣后代,承袭着司令的名号,成为别人国土内的亡国将军。
到了墨子真的一代,其人少年壮志,雄心勃发。再也不愿屈居一隅之地,虽然一直侍莫氏为主,却也一直蠢蠢欲动。不过,至少表面上看来,他还是很安分守己的。
芊墨之城,因多年前,此地盛产玄石晶矿,是整个中土神川最大的矿区之一,当年来人多如牛毛,人多了,自然就发展出集市,聚集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