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专利这件事,是不宜公开的,国内对这方面的政策非常暧昧,尤其是当他还是国家机关里的借调人员的时候。其二,这些投资资金的所有权是属于他的,这也是不能对外人说的,他只能说是自己的叔叔婶婶帮忙拉来的投资,否则,一顶资本家的帽子扣在他头上,也是麻烦无比。
按照冯啸辰原本的想法,他把专利的钱全部交给冯华,然后以冯华的名义来注册投资公司,回国建厂,冯啸辰自己当个幕后老板就可以了。冯华坚决地要求把产权关系弄得更明晰一些,哪怕为此而多绕几个弯子。
双方毕竟是头一次见面的叔侄,产权明晰了,日后就能够少一些嫌隙。如果把责权利仅仅建立在亲缘关系上,利益小的时候无所谓,万一企业能够做大,达到几千万、几亿这样的规模,亲戚反目的事情并不罕见。
冯华能够这样想,冯啸辰当然也是乐于接受的。他毕竟也是经历过市场经济的人,别说叔侄之间的反目,夫妻为了财产而反目的事,他在后世也听说过不少了。他此前不敢这样提,只是担心冯华、晏乐琴他们觉得生份,冯华主动提出这样处理,冯啸辰还有什么话可说。
唯一让他担心的,就是这样的操作会不会有破绽,万一被国内“有关部门”察觉,难免会有麻烦缠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