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神明不许我恋爱 > 正文 第139页
了咽口水,扶着桌子上的麦克率先开口:“就不一一表示尊敬了,直接说,我们正方的立场是认为创世者拥有灭世的权利。首先,这道题要讨论的东西一定不只局限于题目字面本身,它在讨论还有创作者对自己作品的处置权。
    对方的观点相当于,认为创作者没有资格销毁自己的作品,剥夺了创作者‘删除’的权利。假如你一个月前在社交平台上发一段话,这段话对其他人来讲意义重大,但是一个月后的你觉得说出这番话的你像个傻蛋,难道你就不能按下删除键吗?”
    “停,太刺耳了。我要反驳一下,您方把创世和灭世的概念都刻意放得很轻,忽视了诞生和毁灭本身的巨大能量。灭世意味着无数生命的结束,群体性的灭亡与否交由个体处理,哪怕这个个体是创世者,也并不合理。
    还有您方对于创作者对其作品的阐述权的描述也恕我不能苟同。首先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一段话都能称之为作品。其次,众所周知文学作品的完整性是需要读者参与其中的,由此才生出了‘一千个哈姆雷特’,也就是说创作者并不是自己作品的唯一创世者,固执己见毁灭作品的话属于典型的独.裁做法。
    最后再举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卡夫卡让朋友烧了自己的手稿,他想毁掉自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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