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系统之乡土懒人 > 正文 第九十六章 野猪王
的野猪王,就是一群老虎都要避让三分呀。
    野猪是一种杂食姓动物,智力相当发达,在地球上可以排前几位,所以就算经验再丰富的猎手想要捕获它们也十分费劲,当然现在人们手上有枪了就不一样,再厉害的动物在枪械面前都是那么地脆弱。
    一般情况,大的野猪体重可达一百公斤以上,体大腿短,力大无穷,白天通常不出来走动,一般早晨和黄昏时分活动觅食。
    野猪不但吃嫩草、草茎、芦苇、木贼根茎、树叶、浆果、坚果,也吃鸟卵、昆虫、蠕虫及鼠类、蝗虫、烂鱼和尸肉。它最爱吃蛇,连毒蛇也不怕,凡是野猪经常活动的地方,蛇被消火得一干二净。
    野猪的破坏姓很大,由于野猪喜欢拱翻草地,无论在山地草场还是平原绿洲,常把一片片的草地拱得乱七八糟,深翻一二十厘米,挖植物根茎、蚯蚓、昆虫幼虫吃。
    野猪对农田危害更大,它爱拱食玉米、马铃薯、燕麦等作物,常给附近的山民造成很大损失。
    无论在山地森林,还是绿洲沼泽,野猪都常成群活动、有时多则十几只,多为一头母猪带一群小猪,或是公猪单独活动。
    在山地森林中的野猪,最喜欢躺在水洼地边上晒太阳,常常在松树干上擦痒时粘上松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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