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连个正当的工作都没有找到。就在他露宿街头准备正式加入‘丐帮’的那个晚上,他救了一个溺水的老头子。
哪想到那被救的老头竟然是个腰缠万贯的大富翁。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老头把他带到了这里,之后他便做了老头子的干儿子。
差不多2个月前,老头子一命呜呼了。临死前,老头把所有的财产全部留给了自己的干儿子。从此以后奥鹏便平步青云,一下摆脱先前的形象,成了一呼百应的大老板。
听完他的话之后,我低头抿了一口杯里的红酒,这酒不愧为珍藏多年的珍品,入口自有一股清爽的味道,没有那白酒的浓烈,更没有啤酒的张扬,那是一种慢饮微醉的过程,能勾起人心中无限的负面情绪。
“奥鹏,想不到你也混的不错哈!”我打着哈哈,接过他递过来的软中华,笑道“不错,连烟的档次都上来了,以后我得跟你混了。”
“哟,大哥说的什么话啊,你太客气了!”奥鹏起身替我把烟点上,“大哥,我的这条命都是大哥给的,可以说,我的这一切就是大哥给我的,只要大哥需要,我可以把这里的一切送给大哥!”
“呵呵,你说笑了!”我抽了一口烟,这段时间没抽烟,这一口下去感觉肺里特别难受,一下掐灭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