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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告诉美国人:那是个花生米。
我本可以在那里多呆几天,并去洛杉矶和赌城玩儿,可我没有心思,一是我已经去过,另外我想蓝宇,特别想他,我要一个人回来……
北京机场里,我远远地就看到蓝宇。过了个夏天,他又稍微黑了点儿,可更有魅力了。他穿了一条深蓝色短裤,配件宽松的灰色无领T恤,前胸靠近领围的地方有几只小扣子,没有系上,随便的散开。我好像看到他光滑、健康、充满青春朝气的肌肤,我已经是浑身燥热,心跳加快。他的头发有一点长,从中间很不明显的分开,蓬松地搭在前额上。这是我要他剪的发型,他不喜欢,说象个台湾人。可在这些方面,他从来都顺着我。他站在那里很显眼,我身边两个一同出来的女孩子,一直紧紧盯着他看。他看到了我,象我招手……
还没出机场,我几乎掩饰不住自己的冲动,我用“那种”眼神看着他,在取车,放行李的时候,我有意和他靠的好近,甚至用脸蹭了他一下。他也开始急促的喘气。车上我们都沉默,他紧握住方向盘,眼睛看着前方,可他的心一定也狂调跳不止。我伸左手轻轻地放到他的裤裆上,慢慢的揉搓,他已是硬的不得了:
“捍东!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