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看上面的内容。
这份合约内容很简单,大意是说城江集团与某人签定为期两个月的临时试用合同。在合同期间签字人每个月拿固定的试用薪水2000元,无其他福利。试用期满后,城江集团有权依据签字人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正式工作合同或者不签。如果签字人在试用期间违反城江集团的规章制度或者其他一些法规法律,那么城江集团还有权提前结束签字人的试用期,并且不做任何的赔偿等等等等。
看到这里,凌宇就感到奇怪了,忍不住抬头问道:“保安工作不是没有试用期,直接签两年的正式工作合同么?怎么你给我的这份,却是两个月的试用合同?”
刚才凌宇在看这份合约的时候,那位女经理一直在办公桌后打量着他。听到凌宇的疑问,女经理忍不住笑了,道:“谁告诉你,你要做的是保安工作?”
凌宇更是奇怪了,心想难道不是吗?这家公司怎么感觉这么不靠谱?通知我来报到,底下工作人员却不知道有这回事。我明明应聘的是保安工作,应该是直接就签订两年正式工作合同的。可是这会儿拿出来的,却是一份为期两个月的试用合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不合理的地方?
凌宇觉得这份合同还真不能随便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