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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已下定决心带着林陆二女齐赴澳洲,自第二天起,偶便开始着手准备相关事宜。由于我们是准备搞投资移民,是以最关键的事情便是资产问题。陆菲的资产她早已请会计师核算过,一共是一亿七千八百多万RMB。这其中有一半是林无敌留给她的固定资产,剩下的则是黄金珠宝之类的硬货及字画古董之类的收藏品。此外还有若干美刀、港币和RMB的存款。至于林静的财产就更多了。仅她手上百分之五十九的公司股份(原本是百分之六十七但被偶撒了百分之八)在公司上市后最少也能值十几二十亿。除此之外,她还有四辆名车,一栋别墅(就是湖边别墅)以及六百多万美刀和三亿多RMB的存款。那三亿多RMB的存款百分之九十是上次偶买股票所得。如此的资产总额,无论移民到那个国家都会被热烈欢迎的。
我专门找了一家最专业的移民代理公司来办理偶们的移民。经过咨询,偶了解到要想移民到澳大利亚,最快也需要半年时间才能申请成功。但显然,陆菲的肚子等不起。于是在移民公司的建议下,我决定先拿工作签证去到澳洲,然后再一步步办理移民手续。由于偶们公司在澳洲有办事处,所以工作签证完全不成问题。
但林静的事情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