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
“开会如果超过十二点的话,您必须打电话告诉我,到别人家作客不准超过十二点,哪怕是到中央领导家作客都不行。”
“没了吧?”我这个新任干女儿比原来那个不知霸道多少倍了,戴在我头上的紧箍咒比前任干女儿薛梦的还多。
“最后一条,不准你讨老婆,除非我嫁人了。暂时就定这么简单六条。干爹,您都记住了吗?”
“好像记住了。是否可以先试验半年后再正式实行?”我问道。
“不行,就从现在开始实行。”
“薛孟,似乎有点不公平。”
“您说,有什么地方不公平?”
“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男女平等,您对我有什么规定,您尽管颁布。我是一个遵纪守法的模范。”
“就一条,我如果违反了你的规定,只能是我自己检讨,不许你罚我。”
“干爹,这不等于形同虚设,只有赏罚分明,才能令行禁止。对您违规的处罚可以定轻一点。”
“怎么个轻法?”
“两罚:违规一次,罚您正式向我道歉;违规两次以上,写出书面检讨给我。书面检讨超过三次罚你满足我的一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