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她谈价钱,事后我给了100元钱给梅,我只能给得起这么多。梅迟疑了一下,便接了过去,也没有说什么。
我那时已经会写一些文章了,广东那边的刊物稿费较高,我每个月都能领到几百元的稿费,在部队里的花销并不大,后来我又用了稿费去找过几次梅,还真成了“搞”费了。
两个月后,我去了广州,在一家报社实习,学写新闻。此前我曾存了一些钱在管理区的信用社里,我去广州那天是周日,信用社不上班,我取不到我的钱,只能跟我的领导借了1000 元钱,并把存折留了领导。这1000元在广州只用了半个月,我得回部队要钱,可部队已经倾巢而出野营拉练去了。我一下就傻眼了,不知道从哪里要钱上广州。到了晚上,郁闷的我去找梅吃饭,就说起了这件事,其实,我只是想找一个人来倾诉而已,并没有向梅借钱的意思。梅却从身上拿了1200元钱给我,说,既然这样,你先从我这里拿着去用吧。
要知道,当时梅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她也不知道我是哪个部队的,因为周围有好几个部队。梅只知道我的姓,我姓的是复姓,别人平时都是发我的姓来称呼我的,所以很少有人知道我的全名。
我曾问过梅,如果我不还钱给你了,你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