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都市冲浪 > 正文 第三十五章
场修建一百五十平方米现代化猪舍,共计花费四十万元左右,据查,周未与对方签署任何官方合约,事后,王有志在房峰县建设银行支行向周的个人储蓄卡内存入了四十万元人民币,希望贵局能以保护国家财产为重,尽快派人查办此事。
    此致
    敬礼一名热血青年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王有志将检举信装入信封,封面上只粘贴了一张打印的纸条,上面是本市反贪局的地址,他将信投到了镇邮局门外的信箱中。
    由于此信中的单位、地址、姓名以及犯罪经过等信息写得非常清楚,并且犯罪事实明显,所以引起了市反贪局领导们的高度重视,接到检举信的第二天,便派了一名侦查员便装来到头关镇,开始了初步的侦查工作。
    侦察员名叫马志刚,是一名精明强干的水伙子,他首先打听到王有志的养殖场,然后找了一个借口进入其中,并找到了那排新盖的猪舍。他站在猪舍前,目测了一下大概的规模,感觉上与检举信中所说的四十万之数大至相当,但是有一些具体问题搞不清楚,最好是能找一个人问一问。
    马志刚向四下望了望,看到不远处有个工人正在推着小车运送饲料,便走了过去,很客气地拦住他,问道“大哥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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