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汪依桐平时没给老人伙食费;说汪依桐吃的粮食都是婆家给的,却只顾娘家,什么都往娘家搬……
这些莫须有的罪名,汪依桐忍了。最烦人的是,家中二老一点都不顾及儿孙脸面,不但经常因为田地的边界问题同村里人吵架,还经常买了猪肉、豆腐等物不付钱。
汪依桐一家三口回到老家过春节,好几次都有人上门要债。汪依桐一向好强要面子,看到要债的人似笑非笑的表情,羞得直恨没有个地洞让她钻。
后来,汪依桐在年前就让陈志越回一趟老家,看看有没有未结算的债务,说先结了再回去过年。可是,陈父陈母及大伯摸到了这一规律,竟然年头到年尾的猪肉钱都等着陈志越结账。弄得好几年春节,陈志越都身无分文。
这事,汪依桐直到第三年才知道。这么极品的家人,汪依桐无语之极。不要说公婆不肯帮忙带小孩,就是肯,汪依桐也不放心让他们带。她担心近墨者黑,孩子会出现品格问题。
但是,娘家大嫂才生下女儿,那个时代,只有两个月的产假,大嫂生产之前请了一个月,刚做完月子,就回医院上班了。母亲要照顾一大家人,实在辛苦。汪依桐想着等哥哥的女儿长大些,自己再生二胎,到时候母亲也能抽出空来帮忙带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