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嫡长女(平仄客) >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 挝登闻鼓
廷对登闻鼓的管理极其严苛。除了委派京兆府官员和刑部官员掌管登闻鼓外,还规定若要敲响登闻鼓,必先受杖责三十。
    这种未言先有罪的规定,使得登闻鼓的作用日渐衰微。大永至今,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敲过登闻鼓了。
    若沈宁没有记错的话,上一次登闻鼓响起还是惠和帝在位的时候。都已经是四十多年前了时隔四十多年之后。登闻鼓再次响起,引起的轰动可想而知了。
    这一次登闻鼓,是为了什么而响起会造成什么影响
    从秋歌的描述中,沈宁只知道击鼓的是一名妇人,其他的,暂时还不知道,因为时间太短。如流处和蚍蜉的消息还没有传来。
    到底是何人为何事要击登闻鼓呢沈宁不由得大感好奇。
    对于登闻鼓响起之后的程序,律法是有规定的:有人挝登闻鼓,主司即须为受,不即受者,加罪一等。,这一点,京兆尹罗士敬很清楚。
    当属下来报登闻鼓响起之后。他立即受理了此事。同时派人通知刑部尚书任弘毅,共同商讨此事。
    任弘毅接报后匆匆来到了京兆府衙,便看到了罗士敬无奈和为难的神色,他的心猛地跳了起来,这有人挝登闻鼓的确是大事,可是也不用这样吧
    待他听清楚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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