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省城。
拉萨作为西藏自治区首府,是一座具有一千三百年历史的古城,拉萨雅鲁藏布江支流拉萨河北岸,拉萨市辖七县(当雄县、堆龙德庆县、曲水县、墨竹工卡县、达孜县、尼木县和林周县)一区(城关区),全市总面积近三万平方公里,市区面积五十九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近五十五万,其中市区人口近二十七万,有藏、汉、回等三十一个民族,
藏族人口占百分之八十七。
“拉萨”在藏语中为“圣地”或“佛地”之意,长期以来就是西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的中心,金碧辉煌、雄伟壮丽的布达拉宫,是至高无上政教合一政权的象征。早在公元七世纪,松赞干布兼并邻近部落、统一西藏后,就从雅隆迁都逻姿(即今拉萨),建立吐蕃王朝。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西藏和平解放,拉萨城进入了新的时代。一九六零年,国务院正式批准拉萨为地级市,一九八二年又将其定为首批公布的二十四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
拉萨古称“惹萨”,藏语“山羊”称“惹”,“土”称“萨”,相传公元七世纪唐朝文成公主嫁到吐蕃时,这里还是一片荒草沙滩,后为建造大昭寺和小昭寺用山羊背土填卧塘,寺庙建好后,传教僧人和前来朝佛的人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