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
海文莱特的外城区,小酒馆里的血案,还在继续发酵。
在杀死了圣骑士之后,刀疤男指挥着他的手下,杀死了酒馆的老板娘和厨师。然后,他们押着本杰明和杰瑞米,从后门离开了小酒馆,飞快地逃离了案发现场。
本杰明忍不住想道,可惜了酒馆里的台子,这家名为“邦妮”的酒馆里,再也不会有兔女郎跳舞了。
他倒没有担忧自己的处境,也没有抗议刀疤男的“邀请”,甚至没有作出一丝反抗。
最开始,他在向骑士呼救的时候,是不准备让刀疤男多活的。他的左手偷偷地握住别在后腰的手枪,做好了拔枪的准备,随时都可以射击。
然而很快,他却改变念头,甚至放开了握枪的手。
因为他注意到了一个人。
一米八左右,其瘦无比的人,正是他刚回到里瑟家族那天晚上,那个要来杀他的刺客。尽管刺客先生那天带着面罩,但通过那一脸的雀斑和极富性格的脱线眼神,本杰明还是认出了他。
居然是他!刚发现的时候,本杰明都被吓了一跳。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他都快忘了这个人。可没想到的是,今天这个人却再次出现在自己眼前,还成为了刀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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