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自始至终都假装憨厚老实,为的就是一个目的,让自己给他工作。
“小心前面看路啊,我的乖女儿,你想害死父王。”
“哦。”艾玛连忙收回心思。看叶默没心没肺的样子应该是自己想太多了。难怪,32岁,长得不帅,事业有成还是一只单身汪,活该。
“父王,我们去哪”
叶默看了看时间,才八点钟:“先吃饭,去唐人街。带你尝尝中国的早餐”
福记楼的灌汤包,想想就让人流口水。
到唐人街,找了个停车位,叶默带着艾玛来到福记楼,找了个僻静的角落,点了早餐。
艾玛左右看了看,发现周围人很少,想起刚才的囧样,深吸了一口气:“父王,我刚才的表现是以为父王不喜欢艾玛了。”艾玛年龄小,平时里乖乖巧巧,看着像是个娃娃,其实心智颇高,是一个非常独立非常典型的美国大学生。她心里都懂,不管叶默心里面对自己有没有想法,因为自己现在的年龄,两人都不适合在一起。刚才是太冲动了,要怪,也只能怪期望太高。
现在呢,最好的就是装傻装嫩,将之前的事情翻过去。以后时间长着,叶默他除非眼瞎,怎么会对自己的美丽视而不见。珍妮说过,大叔都喜欢萝莉等回去了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