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触他,跟他保持距离,慢慢地,会习惯没有他。
或许,他没什么错,她也不该恨他,三百万,睡她两次不为过。如果换作陆博轩,她现在过得可能是猪狗不如的日子。
只是,人就是这样。
越是在乎的,他哪怕伤你一根头发,你都会记恨在心。如果只是个路人,根本不会多在意。
那么爱学习的她,居然在课堂上走神了,想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她苦笑,摇头。
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
她愿一直做一个不长大的小凉辰,被隔壁的阿景哥宠着、疼着。
回到家,他不在。
有问题请教他,等了很久,不见他回来。无聊,去洗衣服,脏衣篓里堆了一堆。
难道以前不是钟点工洗的?
冰箱里也没什么食物了……
仔细联想,平时洗衣服、打扫卫生、买菜的活,应该都是他干的。
“你很闲吗?”,看着脏衣篓里一堆的脏衣服,她自言自语地问,一件件地拿出,在看到他的一件白衬衫时,心“咯噔”了下,鼻息间浮现起香奈儿五号的味道,凑近仔细地闻闻,这次,没有。
也不见女人的头发。
她洗了衣服,把他的顺道也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