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是互相联系的,也可能是截然不同的。
本杰明在认识派崔克安柏之前,对这个超级球星的感觉更偏向于对遥远的贝利、马拉多纳的感觉。简而言之,是不真实的。对于本杰明来说,派崔克到底是什么样的个性,他的生活呈现什么样的状态,完全不重要,重要的只有派崔克像神一样踢球。他甚至觉得匪夷所思,这么一个天才还是在英格兰足球环境下的天才,怎么到十八岁才名扬天下。
而认识派崔克本人之后,本杰明对他的感觉完全变了,变得立体。
本杰明从小到大很少觉得有人能理解自己,但派崔克能。基础认知、智商、品位相似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派崔克虽然出生于一个东伦敦的普通家庭,可他跟他一样,从小到大几乎没被拒绝过。他们的人生刚开始,就已经迈向成功。
人们可能认为派崔克喜欢装酷。但本杰明知道,那不是装出来的,派特就是那样一个人。就像他自己一样。绝大部分时候,面对绝大多数事情和人的态度都是:i don’t give a fuck.
所以那天那支广告拍的极其顺利,本杰明和派崔克镜头感都很好,而且几乎不用刻意去表现什么。不就是要性感、迷人和酷吗?不就是要残余了点男孩儿感的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