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不过是她放松的一个地方,阿火也只不过是她发泄的对象,她从不曾想过要为他生孩子,偏偏这个孩子命大,就这么在她的肚子里生活了起来。
如果有一天,郑志远发现这个孩子不是他的,她和阿火还不知道怎么死呢?
杨清歌苦笑着,她和阿火早就是拴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躲也躲不掉了。
阿火看着她,眼睛里满是对她肚子里的孩子的期待,杨清歌笑,问他:“阿火,如果孩子生下来,郑志远知道了这是你的孩子,你会带我走吗?”
阿火愣了一下,随即看着她,信誓旦旦的说:“如果你愿意,我现在就可以带你走,这些年,这个店挣的钱虽然不多,但是足以养活你和孩子了,我们离开榕城,去一个小地方立足,只要你愿意,我们现在就走。”
毕竟阿火还有男人的尊严,有几个人能忍受的了自己的孩子喊着别人爸爸?
杨清歌终于扬起了一抹真心的笑,活了这么久,她终于还是有点价值的,只是,她早就过惯了挥金如土的日子,跟着阿火再过凄苦的生活,她没有自信,也从来没有想过,要跟着阿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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