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午在操场和同学们打了一中午的篮球。
郭江也在。
男生们向来都没有睡午觉得习惯。
离上课还有十分钟的时候,他们才走进教室。
江延民一身篮球服,头上还冒着汗,连本书都不拿,就走上讲台。
真特么的自信,这是要脱稿讲课啊。
他走过的地方,好闻的男人的汗味扑入彭懿的鼻息。
彭懿的睡意顿时没有了。
都没有点儿为人师表的样子。
跟个自由大兵似的。
彭懿低声嘀咕着。
这次,彭懿身边坐着的人换成了林曼。
林曼很花痴地抬头看了看江延民,只见江延民从粉笔盒里拿了一整根粉笔,从中间掰断,用其中的一半。
林曼觉得他这个用粉笔的方法好新颖啊,也太酷了。
林曼拿了一张a4纸,在上面写着:江延民使用粉笔的姿势挺酷的。
把纸放到了彭懿那边。
彭懿正在低头看书,拿笔在书上划着,写了句,“没注意。”
“他中午好像打篮球去了,我刚才看到他把篮球放到教室后面了。”林曼又写。
“没注意。”彭懿又回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