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再难摆脱。
第二个条件,占去祁继名下百分四十的继承权,那更是对她子女权益的一种宣战——那孩子还在米芳菲肚子里呢,她就已经在算计祁继百年之后的利益?多可怕的心态。
试想一下吧:时檀已育有一子,如今肚子另怀有身孕,不管生女还是生男,将来若平均分配祁继名下的财产,单个自然人所拥有的股份,势必会比米芳菲的孩子少。也就是说,等那孩子成年之后,祁家会被他(她)收入囊中。如此富有远见,真是叫人不心寒也不行了。
偏偏,祁继居然还答应了。她突然想到了那些日记上的爱称:他的小媳妇儿。
他这是在给他的小媳妇儿谋她应得的利益吗?
他置她于何地?
当然,她不在乎财产如何分配,她在意的是他这个人——试问,一个在外头和别人生儿育女的男人,她要来干什么?
第四个条件,每年陪那孩子两个月——似乎是一个合情合理的要求,可这个要求,会是孩子在他们这个家庭不断刷存在感的表现,会年复一年的提醒她:祁继曾不忠婚姻,不忠于她。成为他们夫妻之间的一根刺,永永远远的刺痛她。如果这段婚姻还能维持下去的话。
一阵阵寒意因为这个想法而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