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官司打不赢。凤凰台也会一直打下去,一年赢不了就打个三五年。我倒想看看,《香江早报》赚的那点钱,够不够几百上千万的律师费!”
黄夕照的话一透出来,所有同行都知道《香港早报》完蛋了。
一家报纸确实可以靠打擦边球造谣提升销量,在没有确切指明对象的时候,被污蔑者打官司很难打赢。不仅是打不赢,官司打起来还会增加该报纸的曝光率,让这家报纸的销量更好。
但如果受害者抱着两败俱伤的决心,打长年累月的混账官司的话,大型报纸还能够承受,《香江早报》这种小报每年赚的钱,却撑不起没玩没了的高额律师费。
有的时候你不能退让,越退让对方越得寸进尺,只有杀鸡儆猴才是明智选择。
就如90年代以后的台湾电视界,许多名嘴在节目上信口开河,造谣污蔑或者是揭露其他名人和公司,用以吸引眼球增加收视率。
可有一些公司和名人,却被台湾电视台列入禁止抨击的名单。
为什么?
因为只要你在节目里谈到这些人和公司的坏话,对方马上寄律师函来要求道歉,不道歉就把你告上法庭。长此以往下来,电视台和名嘴们都搞怕了,再不敢说他们的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