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自己的腰都粗。将来以后往婆家拿个一根两根的,家里的日子就能由穷变富。
没想到这“光”还真能沾上了:人家相中的不是“对象”,而是挡箭牌——替她抵挡媒人骚扰的工具。他等于来应聘了一份工作,并且报酬不低。
他愕然了,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她太漂亮了。浓眉下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顾盼生辉,笔挺的鼻梁,樱桃似的小口,白皙的脸颊不施粉黛自然红。比当今的名演员还俊俏十分。
他不相信“一见钟情”这一说,认为纯粹是文学作品里的描述。人是感情动物,相处久了才能互生爱慕。
但当他看到她第一眼的时候,瞬间便推翻了自己的这个观点:他只看了她一眼,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她。如果终生有她陪伴,给个神仙也不去当了。
然而,人家心里却没有给自己留着位置!说的难听一点儿,是没有看上自己!还提出了一个让人不好接受的要求!
怎么办?
是转身离开,还是答应她的条件——当她的挡箭牌!
转身离开的话,就再也见不着她了。开学就得带的一百多块钱生活费和三块多钱的路费也没了着落。
那就留下?
仔细想想留下对自己也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