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把枪没有,那就是他试图用来杀死我的凶器,一把勃朗宁手枪!上面有他的指纹!证据确凿!要不是大庭广众之下,他终究有所顾忌,我现在就没有命了!”
莫里哀警长马上注意到杨小天手中的勃朗宁手枪,不过莫里哀警长并不相信卡姆杰克逊的说辞,因为他认出了那把勃朗宁手枪是属于卡姆杰克逊的。卡姆杰克逊随身携带枪支,在北美并不是秘密,曾经洛杉矶警方就从卡姆杰克逊的车上搜到卡姆杰克逊的配枪,其中就有勃朗宁手枪。
何况杨小天等人风尘仆仆的模样,大包小包的行李,明显是刚下飞机。如果他们真的带了手枪,怎么可能通过机场的安检
莫里哀警长虽然能吃,却也不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废物,他马上就分析出了大致情况:卡姆杰克逊的人数不比杨小天一方少,但是结局却是卡姆杰克逊和他得力的保镖都受了程度不一的伤,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杨小天一方,肯定是有高手的。如果不是高手,哪怕双方斗殴杨小天占据了优势,杨小天一方的人也不可能完全毫发无损。
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卡姆杰克逊狗急跳墙,拿出枪来试图击杀杨小天,结果被杨小天等人夺下了枪。
内心之中大致已经还原出了事实的真相,但是莫里哀警长却不打算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