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听到琼斯这么说,叶秋桐那种奇怪的感觉更浓,不禁问道:
“如果你真的很喜欢我们的文化,可以再回来嘛,乘飞机又不是很远,十几个小时就到了。一年来不了一次,几年来一次总行吧?”
“呵呵,再说吧。”琼斯犹豫了一下,看着叶秋桐迷惑不解的脸,便道,“我回国后要马上去非洲了,谁知道会遇到什么事情呢?那片土地广袤而复杂,谁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事。我是做了最坏准备的。当然,如果我能活着回来,我会再来这里的。”
琼斯的话,让叶秋桐听了心情颇为复杂,她不由地道:
“你让我想起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一个国际友人。”
“谁?”琼斯好奇地问。
“白求恩。一个加拿大医生。”
“呃,我不认识他。”琼斯摇摇头。
“你当然不可能认识他,他都牺牲几十年了。”叶秋桐莞尔一笑,“当然,我希望你能再回到这里,还有许多民俗是你还没有领略的呢!”
“姐,我今天帅不帅?”
叶秋生穿着一身崭新的银灰色西装,打着红色的领带,头发用摩丝抹得油光水滑的,看上去就象一个当下最时髦的城市青年。今天应该是他一生中最欢喜的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