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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我们是搭头?(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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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秀娟道:“杨导,其实草案中写300万,我们还会给客户留下一点还价的空间,再说了,您就算反对也没有用,曹主管说只要客户有意,300万砍一半我们都愿意签。”
    杨安瞪大眼:“砍一半,150万一年?总金额还不如80万半年呢!这么丧权辱国的合同你们都肯签?”
    温秀娟道:“反正曹主管是这么对我说的,我们的底线就是150万一年。”
    杨安不高兴了:“喂喂喂,温姐,《江湖笑谈》已经起死回生,逐渐走上坡路了,150万一年这是打发要饭的呢!一年300万我都不高兴,年限也必须得改,按季度签!你刚才说客户想见我?我来和他谈!”
    温秀娟有些急了:“杨导,您就别为难我了,谈判由我们广告宣传部负责,您可千万别说一些太过刺激的话,把赞助搅黄了!”
    杨安问李松:“李主任,难道我连广告费的谈判资格都没有?”
    李松解释道:“看样子你还不是很清楚,台里除了部分引进节目是自负盈亏外,大部分都是台里统筹安排的,节目组只需要沉下心做节目就可以了,广告宣传部负责一切对外联络事宜,合同谈判与商演组织也是他们来弄,节目冠名费当然也与我们制作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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