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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很明显,大伯变成了一道防火墙,将三方全部隔离起来,小灵仙不知情,父母没有主见,杨安的人莫名其妙成为被告,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大伯低声说道:“参加那个《中国达人秀》,前提条件是选手必须和安然公司签订艺人约,但沁源影视公司是不可能同意放人的,他们的违约金有300多万,我们根本赔不起啊!你们说,我能答应他们吗?”
妈妈一把眼泪,拉着大伯问道:“灵仙不是一直跟着你吗?那个公司是干什么的?她为什么会和其他公司签合同?”
爸爸也很疑惑:“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没说过这家公司呀!不是和你们杂技团有关吗?”
女警一听就知道事情很棘手,听起来小灵仙的人事关系应该安排在杂技团,大伯有没有进行过暗箱交易,合约转卖之类的很难说,这个有待查证。
但沁源影视是正轨公司,明星艺人签约合同那是白纸黑字,且不说这里面的弯弯道道,既然合约是有效的,监护人签名肯定也有效,如果沁源影视不愿意放人,一切按合同办事,小灵仙还真走不了!
妈妈问道:“要是我娃儿要参加比赛……”
大伯挥手:“不可能,300万违约金谁赔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