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我还是建议您再三思”
康行健要把自己名下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分给幸芮萌。是许多人关注的问題。
之前康行健持有的股份是总体的百分之四十二。他要分百之二十给幸芮萌。就引起一片哗然。引起康晨宁的不满。康晨宁持有的股份是百分之五。幸芮萌拿康行健那百分之二十的话。就是总体的百分之八点四。。。比她的多出许多。
康世瑞死后。他名下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以六七七的份额分成三份。康行健拿六。埃里克的七由丽贝卡代收。但是不能动用。丽贝卡拿了七。这样算起來。康行健手中的股份。占到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八。是康氏最大的股东。而丽贝卡手上的股份。由原來的百分之八增加为百分之十五。成了第二大股东。
如果康行健在把自己的百分之四十分给幸芮萌。他手上股份就下降为百分之二十八点八。还是最大的股东。但持有率大大的下降了。而幸芮萌拿到总体的百分之十九点二。跃居第二。丽贝卡就变成第三大股东。
三大股东的持有率沒有拉开太大的距离。假设幸芮萌和康行健闹矛盾。丽贝卡想趁机争夺康氏。收拢其他股东手里的股份。或者收集市面上流通的份额。她有实力雄厚的娘家作为后盾。做要起來并不难。很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