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人组成的评委会完全不同。格莱美的主办机构是米国录音艺术和科学学会,学会的会员是词曲作者、歌手、演奏家、指挥家、乐评人、制作人、录音师、音响工程师等与唱片相关的15类专业人士。其中,只有部分会员有资格成为评委,并且评委数量众多,大概在一万人以上。
然后,它就告诉你——这么多专业人士,理所应当是公正的!是让人信服的!
神秘的评委数量!
神秘的专业人士!
然后——理所应当!
你压根就不知道为什么会“理所应当”!
格莱美的评选过程就像是被一个黑箱子包裹了起来。除了极少数人外,其他人根本不知道过程!
完全不透明!
那些评委是谁?——不知道!
评委中有多少人有种族歧视?有多少人有民族歧视、国家歧视?——不知道!
甚至……它到底有几个评委?是不是真有那么多?——也不知道!!
这样的制度,要想公正。确实能公正,但要想暗箱操作。实在是太简单了!简单到让人发指!
所以说,格莱美的结果究竟是不是公正的,其实就是少数有权力的人说了算的。
自它诞生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