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波塞冬,甚至还不如阿波罗那小子,但是,他们轮回的时候,我依然活着,他们觉醒,我也依然觉醒。
等于说,我比他们拥有更漫长的岁月可以感悟更加高深的空间法则,自然,我也就很轻松地赶超了波塞冬那老家伙。”
杨辰微微怔了下,没想到竟是这个原因。
这么看来,诸神轮回进入血族的体内,确实是一件很有利的事情。
只不过,对于其他主神来说,血族作为黑暗生物,又是吸食人血为生的活死人,又是他们神族小小一员,该隐的后裔,他们当然是觉得不屑成为一个血族的。
再加上,诸神并没什么要对付的敌人,也就变得无所谓修炼空间法则的时间。
只有赫尔墨斯这个打破思想局限,本身狡猾善变的家伙,不拘一格地选择了成为血族,免去百年就得轮回的过程。
杨辰寻思了下,道:“如果你在数千年前就已经进入这具血族的身体,那你在血族的地位,应该已经是至高的级别,不是么,为什么我没听说过,有主神是血族?”
赫尔墨斯嘿嘿笑道:“你肯定听说过……我现在的名字,是拉斐尔……”
杨辰心头一颤,“拉斐尔?你是茨密希族的族长!?”
“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