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新公司的代表人,然而后来很快又否决了,因为毕竟是见过世面的,肯定不像那些小白的傀儡那么容易控制。虽说是自家人,可是顾莫杰的有些经营手段太过天马行空,很难让老一辈的人信服,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如此一来,最好的选择就是找表妹接盘了。当然就算是找表妹接盘,姑姑肯定也会插手过问,毕竟谁也不会看着自己女儿不明不白参合到莫名其妙的生意里头去的。所以顾莫杰也算是想好了对策:到时候就对姑姑解释,之所以不让她来当代表人,是因为需要她帮着把关新公司的财务进出。财务和法定代表人是不能重合的,这个解释也说得过去。
顾莫杰的表妹名叫潘盈盈,比顾莫杰小两岁,开学才上高二。如果让表妹当傀儡,最大的问题是年纪有点小。为了这事儿,顾莫杰咨询了一下费莉萝,说是有没有办法把潘盈盈变成“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费莉萝略微琢磨了一下,说没问题,稍微花点钱腾挪一些资金报税就可以了。
根据民法通则,年满18周岁的人,如果没有精神疾患之类的障碍,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但是哪怕不满18岁的,也有一个口子开着,可以特事特办,那就是“年满16周岁、以个人劳动所得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