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公司,最熟的就是盗版官司。
民事诉讼中,一般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原告得到被告的主场所在地来起诉。鉴于国内的地方保护主义,这个管辖地的选取上,首先就让很多原告折了一场。
当然,侵权之诉不同于合同之诉,还有一个特例,叫做“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权”。只不过盗版侵权绝大多数发生在互联网上,所以很少适用这一条。
05年,民诉法还是旧的,最高院也远没有出台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所以,也不存在所谓的“涉案标的2亿元以上、或涉案标的1亿元以上且一方当事人在辖区以外的知产侵权案件,由高院一审”的做法。
知产侵权的侵权行为地,一般也没法界定。所以,只能是原告就被告了。
注:有些书友拿后来搜虎视频告度娘视频那个案子反驳,来判断实务中的管辖权操作,但事实上那个案子是看不出管辖权原则的。因为搜虎和度娘都在中关村,自然都属于海垫区。不管原告所在地,还是被告所在地,还是侵权行为地,都是同一个地方。
现在,张超阳却发现顾莫杰居然在钱塘、在初音公司的主场起诉成功了,钱塘的法院也受理了。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