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照,不过他也不算钓鱼吧?
对鱼竿的规定很多,比如一人最多只能用2根钓竿;钓竿最长不得超过4.8米;丝线最长不得超过19米;不得用电动卷线钓竿;1根钓竿最多只能安2个钓钩;钓钩上不得有倒刺,否则人们在脱鱼时往往会将鱼唇拉裂,徒增鱼的痛苦;不准用蚯蚓、蜻蜓、小鱼、小虾等小动物作饵,否则对小动物构成摧残……
这些和他没关系,他没用鱼竿钓鱼。
往下看,对摘鱼都有规定,比如脱鱼时不得脱裂鱼唇,过小的与怀孕的雌鱼要放回湖里等等。
对于所谓的“过小的鱼”这一项,不同的鱼有不同的尺寸规定,有的按长度,有的按重量,有的按腰部周长等等。
王博只好打开链接,他们现在捕捞到的以鳟鱼和墨瑞鳕鱼为主,此外还有盲曹鱼和淡水鲈鱼,他一一找到这些鱼的长度规定,将不符合规定的鱼放入水中。
死掉的也要放进去,规定就是规定,在新西兰,千万不要以为这些规定只是写给人看看而已,装备精良的森林警察随时会出现在深山野湖,一旦违法被查到,那就惨了。
比如王博记得他看新闻,有个湾湾阿伯喜欢钓鱼,在奥克兰一家公园池塘中,这家伙展开了一场捕捞,结果钓到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