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陈眠。大院里的人,不管男女老幼都叫她毛毛,至于为什么会叫那个小名,他也不清楚,所以说到底,他其实连她的本名也不清楚,还就这样惦记了她二十几年,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
而且当年她只有几岁,分开以后就再也没见过,都说女大十八变,她小时候长得还满圆润的,长大以后跟竹竿似的,五官也更深邃标致了。
而且性格也完全和小时候不一样,小女孩的时候她比较爱哭,天天顶着一双泫然欲泣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人,像个跟屁虫似的追在他身后小哥哥小哥哥的叫个不停,重逢之后的性格……
倒不是糟糕,只是那种什么都埋心里头一声不吭的模样,倔犟的令人又爱又恨,而且防备心理很重。
不过也是,二十几年的时间,能改变的东西太多了。
若不是她说她小时候住在江城,而居住的地址有偏偏那么凑巧,温绍庭是不会想到她就是毛毛。
听他这么一提,陈眠倒是记起来了,在去江城之前。每次跟他见面都没好事,最过分的是那次不小心碰了他的车,结果他说谋杀把她给弄警局去了。
现在想想还是觉得挺气人,也很感叹,谁能想到她最后会嫁给这个男人?
“温先生,”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