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凶手要用枪,根本就不用把普雷斯顿扛到楼顶。”
有了枪,这一切都能在任何荒无人烟的地方完成,只要凶手把枪里的子弹留下一颗,并把这把枪交给普雷斯顿,让对方在明知道已经中毒的情况下选择杀死凶手还是干掉自己不就好了吗?同样是赌命,杀死凶手。普雷斯顿就要饱受毒发的痛苦,人在痛苦中是没有尊严的,这把枪要是能在普雷斯顿最痛苦的时候塞到他手里。凶手就能看着这个黑人在忍无可忍的两难选择中亲手崩了自己。
有必要上楼么?扛着这么一个黑人,不累么?
“周。尽管我没去森林中的小屋,但我也听说了你在现场对凶手的分析,如果这次案件也是杀警案的凶手干的,他怎么才能完成和普雷斯顿赌命的步骤?这不是凶手满足感和成就感的最大来源吗?总不会把普雷斯顿带到这里,只为了说一句‘hey-there’吧?”迪伦感觉自己的智商已经不够用,这件案子从现场危险程度看,完全不是赌命应该具备的模式,起码凶手没有100%的把握赢。
但凡普雷斯顿心里发发狠。楼下就应该是两具尸体!
一般在这种时候,周末总会如以非常人的角度给出一个匪夷所思的结论,案情往往会在这种时刻出现非常大的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