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面的时间以后,黄文斌和丁诗诗就告辞了。这是一件大事,两边都要回去看看究竟能不能成。经过商业街的时候,黄文斌还是忍不住买了一只炸鸡带回车上。这是他以前最喜欢吃的东西,因为只要15块钱,便宜又能过瘾。
和记忆中的味道一模一样,头两口挺好吃的,后面就腻了,胸脯肉又干又硬根本就不能吃,腿肉好一点,翅膀尖都被炸焦了。最好吃的部分是翅膀和腿之间连接那块薄皮没骨头的部分。
“呸!”丁诗诗也尝了一口,“一点都不好吃,一口下去,全是裹的面粉。”
虽然不好吃,黄文斌还是吃得津津有味,“要不怎么这么便宜呢。”他买一个炸鸡,分开来可以吃两顿,等于一顿只要七块五,加上饭和青菜也不到八块,能吃得肚圆,还能在两三天内有效的降低对肉食的渴望。吃其他的要达成这个效果,没有十几块下不来。
“比起肯德基都差远了,别说小蕾做得烧鸡。”丁诗诗说,“以后不准吃这么不健康的食品啊,都不知道是用什么鸡做的。想起来真是憋屈啊,这么大个生意,最后我们居然什么好处都没捞着,就是让小蕾读个大学。”
“怎么会没好处,好处大着呢。”黄文斌说,“工人上课需要教室的嘛,工厂区空置的厂房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