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就是参考的后世的索尼全球工作室计划,工作室由母公司控股,但是分成由母公司跟工作室按比例分配,这也让那些出色的设计师不会因为得不到自己作品的收益而心生怨恨,从而生出要从公司脱离的想法,有无数的出色设计师就是因为跟母公司因为游戏收益分成的矛盾,而愤然离开的。
比如cod的那两位。
他不想要自己的公司将来也会发生这种情况,电子游戏的市场这么大,一个人是不可能吃得饱的。
不过想要**出去成立属于自己的工作室,必须要证明自己的能力才可以,而一位游戏设计师怎样才能证明出自己的能力?毫无疑问的,那就是制作出一款卖座的游戏,而且这以后也可以作为自己公司的一项奖励措施,只有那些最出色的团队,才能够得到母公司的资助成立属于自己的工作室。
之后,才拥有跟母公司谈利益分配的事情。
这件事之前杰斯特跟马克·塞尼说起过,对此马克·塞尼也表示赞同,他想的都没有杰斯特那么多,他只是以一个游戏开发者的观点说出了一个很质朴的道理:“没有任何一个游戏设计师想要看到自己设计出来的游戏大卖,而自己却不能从中获得利益。”
杰斯特也认为马克·塞尼在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