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制作一个跟其他的消费级电子产品没有太大区别的工作,在这一点上面。无论是索尼还是之前的日本电气,肯定是现在的火星娱乐,世嘉,任天堂所不能企及的。但是开发游戏,可并不是这样的。
杰斯特在之前曾经对自己的员工说过这方面的事情,游戏是商品,因为这是要卖给玩家的。既然是要往外卖的,就可以称之为商品,但是。这又不单单的商品,在一款游戏当中,还存在一种艺术品的内涵在。
就像是画画,写文章一样,开发游戏,一件很私人的事情,这是要表达出设计师或者是制作人的思想,他对于游戏的理解的,这些东西很抽象,但是却会很容易的附着在一款游戏的方方面面上面。
这就是为什么后世的很多游戏厂商喜欢借鉴其他公司的成功作品,但是制作出来的游戏却质量很差的原因,就是因为制作人根本就没有领会到这款游戏,到底要表达或者说是表现出什么东西。
当然,也有很多设计师在参考了一款出名的游戏之后,融入了自己对于这类游戏完全不同的理解,制作出了更加出色的游戏,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说暴雪在借鉴了《沙丘2》之后,制作出了《魔兽争霸:兽人与人类》这一部作品,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对于《沙丘2》的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