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n1的科学家,联系国际刑警,由各国本地警方进行处理。但是有法律问题。并不是每个国家都会处理,比如我告诉某国,你们国家某教授在研究超级h1n1,只会叫停,而后展开听证会,要论证实验室安全级别是不是足够。还要向世界卫生组织发文,由世界卫生组织最后决定。我这么说吧,我可以抓杜博士,理由是挪用科研经费,但是没有办法告他危险研究。”
国内有个危险品肇事罪。生产、制造、运输、销售、实用可能引起人身死亡,都属于危险品肇事罪,但是一般来说,说的是枪支弹药这类的东西,细菌概念不清晰。有些国家根本没有清晰的定罪。有些国家中,你有本事在家制造个核反应堆都没事,只要你不对环境,邻居造成威胁,没人管。
夏娃道:“也就是说,警察办不了。”
“警方可以控制大多数超级h1n1。但是要全面扫掉,还是有一定难度的。”雷豹道:“我们可以这样分析,星火被雇佣盗窃超级h1n1,说明在幕后老板看来。a大实验室的防护等级是最低的,最容易得手的。一方面,警方收缴病毒,一方面加强实验室安保,我认为外泄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小的。而且这种事会引发外交压力,各国都会对不进行危险病毒处置的国家施加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