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一个案子有这么一个定性了,那就得从重严判。
前不久那不就有一个例子,就是某天一啊,对不对?
其实那个案子,如果真的要说,证据啊什么的,量刑啊什么的,还是有待商榷,甚至是不是他都两说,可是你看,这个案子就非要吵吵起来,就非要整的是人尽皆知,非要是各大媒体天天上头条,那这个影响小的了?
那这还能跑了你?不抓你这个典型,好好的教育一下官二代,能成?
天赐良机呀!
人嘛,有时候就容易犯糊涂,当爹妈的也许是爱子心切,可他们却是一步一步的把自己的孩子推进了火坑。
大哥龙这就聪明的多了,该认错认错,该罚就认罚,不含糊,那这一下,就算是谁想说什么,那都不好下口不是。
可是就这么一招吗?就是认怂就成了?这个也没用吧,那个小房子不也是个名人,最后还不得严判吗?
那自然是还有一招了,这一招吧,简单来说就叫祸水东引,但是比较的没有节操……
“哇塞!某人的丁丁只有3CM呀!”
“太扯了吧?我5岁的侄子都比这长!”
“听说爆料的是当时监狱的管理员,相当的可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