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总有一天,我会把公司买回来,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
于是,我又回到刚回春城的状态,没有皇甫御和东方炎的帮助,大型企业压根就不会聘请我,我又开始穿最差劲的衣服,做最辛苦的工作,穿梭在潮湿肮脏的‘苍蝇馆子’的后厨,每天同时打很多分工。
我卖掉了所有名贵的衣服、包包、鞋子、首饰,就连皇甫御当年送我的钻戒,都一并卖掉了,将那些东西所卖的钱,全部存在卡里。
我只希望能快点存够钱,将爸爸的公司买回来。
每天都很忙碌,回到墓地时,我经常腰酸背痛的睡不着,不过,我却不觉得累。唯一有些难受的是,双手长期泡在洗洁精的油水里,变得又干又裂。
然后,我会想到,刚跟爸爸相认的那一年,他每天都会亲自给我摸手霜,那时候,他经常温声细语地跟我说:“我女儿的手,这么漂亮,一定要好好保养,就算脸蛋比不过人家,第二张脸也要比别人强几百倍!”
我更会想,如果爸爸现在还在……那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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