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味,亦或者是香水味,十年来不曾用过,十年后的今天,你闻到这样的气味,脑海中马上会想到曾经与这份香味熟悉的场景。我与白婕的场景,精致五官、曼妙身姿、优雅气质、成熟魅力的白婕,曾经在她家为我擦过跌打药水,曾经到过我流放的仓库看我。曾经我们是那么的接近。
我慢慢回过头来,确然是她,可我害怕看到她的眼睛,尽管她是误解我,但是眼神中透出的那种冷淡比世间的一切武器都可怕得多。
我低着头,目光只看到她颈下到脚下的一段,没勇气看她的眼睛,我还哪点像个男人?慢慢要抬起头,见她嘴唇动了动要说话,还是没敢看她眼睛,我就匆匆逃离。她还能有什么话和我说吗?自作多情的人从来都是可耻的。就像我现在,不仅被她认定为偷女人內衣偷看她换衣服的贼,还是一个可笑的想要偷她心的采花贼。
我的心一直怦怦直跳,一个人,无论男人女人,可以爱很多人,但是真正让他(她)这样心跳的,也许只有一个人。
所有的单据都要重新对账,这也好,或许能找出黄建仁那家伙的过错,能把他玩死。
可我的心都留在了白婕身上,我一直在想,她刚才看我的眼神,会是怎么样的呢?是讨厌,是恶心,是难受,是恨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