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的血珠,正是在加拿大巴虎牧场山顶上得来的那一颗,那只被月之力轰死的异界生物等阶,应该是三级十五阶的程度。
比起哥布林统领还要强大五阶一个等级,李锋会有这个存疑,也并不奇怪。
三级的血珠与一级的血珠强度,简直不是差距来形容了,这就好比一个人服食一支十年人参,与服食一支千年人参的效果一样。前者屁事也没有,后者会补过头有生命危险。
“这个也不是问题,因为当时我们作过很多不同比例成份稀释试验……”
忽然,一直保持着沉默的雷思却道:“我觉得问题就出现在稀释上。”
“哦。怎么说?”李锋心中一动。这雷恩自己有过吞服血珠的成功体验,估计最有发言权就在于他本人了。
“前面我给老板你说过。事实上,我这次吞服血珠变得强大,并不是血珠的力量让我获得到强化,而是继承、或者融合了它的血统力量。所以我才会获得了变异的皮肤角质化与力量强化天赋……”
雷恩继续组织着语言说道:“而绮丽小姐她们把一整颗完整的血珠稀释掉,这也恰恰就等于把它化为不完整让人吸收,这又如何会能够继承这血珠本身上的血统呢。”
雷恩的解释,让所有人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