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相同,但杀戮都需被阻止。
这是凯尔西的选择,从前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这种选择与维多利亚时代的价值观格格不入,足够堪称异端。
在这个时代,女人以端庄贤淑为荣,社会与家庭都灌输给女孩一种绝对至上观念——趁着年轻嫁个好人家。
中上层女性虽读书又学习舞蹈、弹琴、骑马、品茶、针织等本领,但不必也不应拥有独立思想,所学只为舞会社交时找个好人家。
下层女性为了生计不得不外出工作,可笑的是同一岗位付出同等劳动力,女性的薪资仅有男性一半或三分之一更少。想改变生活,只能设法找个条件好的男人嫁了。
不论什么阶层,女性务必要尊重与服从丈夫,正如女性婚后,她的权利在法律上就被移交给丈夫,妻子没有财产权。
更要生一个男孩,牢记限定继承法的存在。女儿能继承家族的部分财产,可某些家族土地只有男性拥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儿子,祖产就会落入旁支之手。
凯尔西深切体会了这种荒谬规则,因为原主就是最大的受害者。
原主是北部班纳特家中最小的孩子,本来有三个哥哥。她与三哥是双胞胎,小时候两人几乎长得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