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目,5枚手雷,一身黄色的作战服。
当任禾看到最底下压箱底的东西时还有点犹豫到底要不要带这个玩意……一把六发转轮的榴弹发射器。
史蒂夫这是觉得自己要打仗吗?竟然连这种单兵作战力强大的火力压制武器都给自己弄进来了,不管这群盗猎团伙火力有多么强大,这一发榴弹打出去,还不得给尿都打出来了?
这玩意最大的缺陷是在野战光是一枚榴弹的重量有半斤,再加它的自重,长时间行进是很费体力的。
但是这缺陷在任禾身根本不存在,他背着这玩意简直屁事都没有。
带不带?带得了,如果李坤他们手里真的有不少自动步枪的火力,又或者任禾不小心被对方靠近,那这玩意还真能排用场。
之前李坤觉得自己这边是有枪的,哪怕任禾身手再好,也不可能和枪械抗衡吧?
但是他不知道,当任禾开始在这无人区以步行行进的时候,整个人化成了一个移动的火力点……
不过任禾觉得还是最好不要出人命的好,自己手已经沾了不少人命,他虽然想要体验生活,可真的杀人时,每一枪射出去,任禾自己的内心都难免有些心悸。
这是人类在进入明时代后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正常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