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无敌捡宝王 > 正文 第七十二章:第三件法器
   顾弘业与常浩连连否决:“要不是你看出来,我们肯定把当垃圾处理,哪能按照市场价卖你,打个对折,九十万吧。我不懂古玩,不知道这个价格合不合适,要不打一折?。”
    江枫心道一百八十万打一折那不就是十八万?
    三人互相推让后,江枫以一百五十万收购。
    入手后,再一次用鉴别之眼确定。
    “光绪元宝,清光绪十三年制,重二十九克,外径三十九毫米,厚度二点五毫米。法器,曾被无为子祭炼……”
    江枫目前见到的第三件法器。一枚龙洋银币。
    无为子是何人,江枫不了解,可能是民国时期的高人,现在无从得知此人。
    江枫心想不可能每一个光绪元宝都是法器。
    此物银光闪闪,重量较普通的光绪元宝重几克,表面崭新,是被那个名叫无为子的人祭炼过的原因?
    被鉴别之眼鉴定为法器也是出于此点?
    按照这样的猜想,法器与古玩的年代无关。
    越王惜光剑价值千万以上,此枚银币一百八十万,这样看来法器与古玩本身的价值没有太大关系。
    在民国时期,此物不过是一个货币,难道所有的法器全是由普通物品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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