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节目是不是侵权,主要看这档节目的规则。
比如《姗姗访谈录》,这只是一档访谈类节目,慕姗姗可以做访谈节目,其他主持人也可以做类似的节目,不能说构成侵权。
《姗姗访谈录》的价值在于品牌,而不是访谈这种模式。
《华国之声》不同,这档节目有着明确的规则。
看点就是盲眼选秀,不依靠外貌,只依靠嗓音来选择歌手,还有转椅的设置,导师选择学生,学生同样可以选择导师等等。
它有着详细的规则和赛制,这些都是独一无二的创意。
如果有节目采用了类似的规则,那就构成了侵权。
林子轩拿出《华国之声》这个策划案不仅是登记版权,还想在国内创办这档节目。
目前国内还没有类似的选秀节目,不过随着流行歌曲的发展,喜欢唱歌的人越来越多,也就是所谓的草根歌手。
他们没有机会进入专业的音乐学院,也很难被音乐公司发掘。
这个群体有多少人难以统计,条件好的在酒吧驻唱,条件不好的在街头流浪。
他们怀揣着梦想,把录制好的磁带或光盘寄给音乐公司,期待着成为幸运儿。
然而,幸运儿只是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