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主要看技术人员是否拥有工作执照。
其次是电影分级的监管,香港实行的是电影分级制度。
最后是外景的使用,比如需要拍摄政府的办公大楼,发展局就充当联络中介。
实际拍摄中,警察等相关部门会具体管理与各自部门职能相关的场面,发展局主要是监督摄制组,看有没有根据申请进行拍摄。
由此可见,电影发展局和电影人之间没有主要矛盾,主要是服务方面的职能。
就像拍摄《无间道》这类的警匪片,发展局有一套《电影拍摄指南》。
剧组需要警方的指导,或者使用枪支等专业的道具,可以在这本指南上找到要联络的部门和人员,大概需要多少经费等等。
警察部门也有相对应的公共关系科负责处理电影的拍摄事宜。
即使是在警察局或者监狱拍摄,只要协调好,都没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当香港电影人来内地拍戏或者想让影片在内地上映的时候,就会碰到各种问题。
正如《少林足球》要不要改名字的问题,周星驰觉得我这是在宣扬少林功夫,为什么要改名字,在香港就不会有人反对。
这是两种不同体制和规则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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