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股东出售过一部分的法人股,法人股的销售在当时是明文禁止的,必须经最高证券管理机构批准才可能“例外执行”。
而张董事长直接到中央部委里活动一番,最后顺利成交。他因此收了50%的手续费,这一笔11亿元的股权买卖,张董事长就赚走了5500万元。
他的辉煌时期,正是《证券法》出台的前夜,证券商可以任意纵横,操纵股价,将游戏规则玩弄于股掌之间。在鹏城股市中,此人一人独大,俨然是占据了国内股市的半壁江山,成为最强悍的大鳄。
偏偏就是胜利冲昏了头脑,张董事长胆子越来越大,竟然想到了利用股权改造。将原来的公司吞入自己囊中。
他设想用国际通行的MBO(MaBuy-out)方式来完成股权的改造,也就是经营层以回购的方式获得公司股份,最终实现对企业的控制权。
张董事长此时既是公司的总经理,又是董事会的主席,身兼经理人和资本代表的两重角色,自然有制订规则、双手互套的便利。然而,此时的公司已经陡然坐大,经营层回购所需资金非一笔小数目。
于是,他和一众心腹高管便展示了令人眼花缭乱的“财技”,用了一年多时间,增资扩股到7亿。
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