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粗壮,抬起手臂或者抬起一条大腿,那肥肉都可以悬空行成一道扇形幕布,肚子就不用说了,凌歌都怀疑原身是怎么买到这么大腰围的裤子的。
身形倒是不矮,目测也快一米八了,但往那里一杵,却没有一点修长的感觉,反倒像是一座小山丘巍峨地戳在那里。
唯一让人欣慰的是,这具身体有着一身白皙细腻的好皮肤,光滑到没一点瑕疵,甚至连毛孔都不明显,像是被牛奶泼过似的。
凌书仔仔细细地把“自己”打量一遍,有点欲哭无泪,俗话说一白遮三丑,但还有句话叫一胖毁所有。
他不是看不起长得胖的人,这些人哪怕再胖,只要过得去自己这关,只要自己觉得生活快乐,不介意别人的目光,不因此而自卑,那这就是每个人自己的私事,别人无权过问,他们开心就好。
但问题是,如果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出现在大家面前,就总得呈现出自己最美好的一面,总得让观众赏心悦目吧,不然人家凭什么买单?
所以他初初见到自己这副模样,第一困扰就是,以后要怎么拍戏呢?
可以的话,他真的很想回到原来的身体里去,毕竟他还惦记着继续参演《天下》,毕竟张扬还在等着他,等他红了后,一起在公司那群高层面前